迪肯大学:许多大公司不符合新的 ASX 公司治理准则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 (ASX) 采取措施让该国上市公司对其提供给投资者的信息更加负责,结果喜忧参半,只有少数公司实现了对新准则的高度遵守。

迪肯大学综合报告中心编写的一份研究论文首次深入分析了大型公司如何响应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的公司治理建议 4.3,该建议旨在确保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之外的公司报告的完整性。

研究人员发现,在 240 家最大的上市公司样本中,超过四分之一没有就建议 4.3 进行有效披露,而且大多数仅提供了模糊或有限的细节,说明他们如何确保向投资者提供未经审计的报告的完整性。

建议 4.3 于 2021 年对大多数 ASX 上市实体生效。该建议是为了回应人们对不受强制性审计要求但越来越依赖的所谓“其他”定期公司报告的完整性的高度担忧由投资者和其他人告知他们的决策。

建议 4.3 规定,上市公司应披露其流程,以验证向市场发布的任何未经审计或外部审查的定期公司报告的完整性。

包含大量未经审计的投资者信息的定期公司报告可以包括运营和财务审查 (OFR),通常位于年度报告、季度活动和现金流量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综合报告或现代奴役报告的前面附近报告。

迪肯报告的作者 Peter Carey 教授表示,随着投资者越来越多地访问更广泛的公司信息,他们有理由期望这些公司报告和发布是可靠和可信的。

“如果公司报告或披露不受外部方(例如审计师)的审计或审查,那么投资者了解公司如何确保报告准确、平衡并为投资者提供适当的信息以使其知情,这一点很重要。投资决策,”凯里教授说。

建议 4.3 是一系列举措的一部分,旨在解决 ASX 公司治理委员会在 2019 年所描述的“围绕文化、价值观和信任的新问题,最近一些上市实体的行为未达到社区标准和期望” .

迪肯综合报告中心的研究人员检查了受此建议影响的 ASX300 公司(240 家公司)如何在其 2020/21 财年报告中解决该问题,这是该建议生效的第一年。

该报告显示,该集团 12% 的企业未提供可识别的披露,15% 的企业仅提供了样板披露(适用于任何实体的一般性声明)。只有大约四分之一的人提供了他们用来确保其他定期公司报告完整性的流程的清晰和全面的描述。

该报告将澳大利亚国民银行、QBE、SCA Property Group 和 29Metals 列为建议 4.3 下的最佳实践披露示例。

虽然董事可以选择不遵循建议 4.3,但不遵循建议的人必须解释原因——“如果不遵循,为什么不”的方法。

ASX300 中只有一家公司披露了他们不遵守建议 4.3 的原因,而 12% 的实体只是忽略了该建议,没有提供可识别的披露。ASX 有权在其自身的监督和执法权力下对未能报告的行为做出回应,或者在认为违规行为严重的情况下,将此事提交给 ASIC。

“人们希望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不是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任何披露是在采用 4.3 的第一年的疏忽,并且在 2022 年会有改进,”凯里教授说。

对 ASX300 的比较表明,与较小的实体 (ASX 201-300) 相比,较大的实体 (ASX200) 更有可能传达特定于实体的完整性增强流程。相比之下,所披露的完整性增强过程的质量或功效在实体规模类别中是相似的。

在另一项令人担忧的调查结果中,只有 23% 的实体提供了针对具体实体的披露,明确指出了受建议 4.3 约束的所有报告。这意味着投资者和其他读者无法确定哪些公司报告受到了所描述的完整性增强流程的约束。

为研究报告提供前言的迪肯大学校长 John Stanhope AM 表示,对建议 4.3 的回应标准显然还有改进的空间。

“ASX 应更密切地监控披露的质量,并应努力加强建议 4.3,以进一步推动实现更好的业务报告,”Stanhope 先生说。

该报告包括对报告编制者提高其披露和完整性控制标准以及为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提供适当指导的主要建议。具体而言,该报告敦促澳交所采取进一步行动,以确保公司:

披露董事会参与提高未经审计信息完整性措施的程度及其责任;

进行实体特定而非样板披露;

提供关于完整性增强过程及其在年内如何运作的清晰和全面的描述;

清楚地识别受建议 4.3 约束的所有报告

详细说明用于增强报告完整性的机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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